凱博觀點/泰國投資併購 四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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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美貿易戰影響,全球供應鏈大洗牌,東南亞國家成最大受益國,也成為重點投資的一個地區。也因此,凱博事務所近年來接獲許多台灣客戶委託進行泰國企業併購之盡職調查或協助進行泰國公司之設立。

而本所在協助台商設立泰國公司或進行泰國投資併購之盡職調查時,發現台商常忽略下列關鍵點。

(一)誤解泰國投資無法取得控制權:針對泰國「外人商業法」限制外商從事的三大類產業,外商不能持股超出49%。但若台商能取得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BOI)許可,除第一類林、牧、土地交易等外,第二類運輸航空業、礦業、木材加工業等及第三類工程、建築、會計、法律服務業等產業可由外資持股100%。

(二)未簽定投資協議:投資協議為保護股東最重要合約之一,未來如有狀況也才能有主張投資之權益。

(三)初期資金規劃:不同產業有不同之最低資本額之要求,而採BOI許可之投資,除個別項目另有規定外,每個項目有其最低投資資金之要求,且投資金額來自貸款債務和註冊資金之比例也有規定。如若以設備形式投資,原則上需以新機台為主。故投資前需要進行詳細之資金規劃。

(四)對BOI之稅務及外資持有土地優惠不了解

1.BOI提供免企業所得稅、免機器進口稅、免徵用於研發產品的原材料進口關稅、免出口產品的原材料進口稅等稅務優惠。

2.泰國法律規定外國人不能購買土地,但取得BOI執照之外資公司,可向BOI申請購地許可。

其他諸如工作證、工廠許可證取得、當地勞工、財會及稅務規定等問題均應在投資前列入考量。建議台商於投資前可諮詢熟悉外資投資泰國的專業服務機構。

(作者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標題:凱博觀點/泰國投資併購 四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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