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購族透過仲介介紹一間可作為「住家用」的成屋,但向銀行申辦新青安貸款時,卻被告知該屋登記用途是「辦公室」而非「住宅」,示意圖。(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綜合報導
近日,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民眾申訴,一位為成家初次購屋的首購族,透過仲介介紹一間可作為「住家用」的成屋,但之後向銀行申辦新青安貸款時,卻被告知因為該屋登記用途是「辦公室」而非「住宅」,故只能提供一般貸款,核貸成數僅65%,衍生消費糾紛。
買房要睜大雙眼看清楚,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民眾申訴,初次購屋卻買到「辦公室」,想申請新青安補助,卻被駁回,還只能提供一般貸款,核貸成數僅65%,對此,中市府消保官提醒,坊間有些售屋廣告宣稱「住辦合一」、「SOHO宅」,甚至強調「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實不可取。
由於房屋稅課稅條件與《建築技術法規》對於房地使用的管制規定,各有不同立法目的,只要是建物謄本登記房屋用途非「住宅」,勢必影響銀行貸款條件,所以提醒消費者購買房屋前,務必查認買賣契約及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的「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主要用途」,以確保購買的房屋是「住宅」。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市場上所謂「商辦宅」是住商混和大樓,顧名思義為兼有「住宅」與「辦公室」的公寓大廈。
▲提醒消費者購買房屋前,務必查認買賣契約及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的「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主要用途」,以確保購買的房屋是「住宅」,示意圖。(圖/資料照)
而「工業宅」通常是指坐落於工業區的房屋。一般而言,「商辦宅」或「工業宅」的建物謄本登記用途多為「事務所」或「辦公室」,售價稍低於周邊住宅房價,對於購屋者有一定吸引力,但這類房屋銀行核貸成數較低,自備款若不足,可能面臨違約狀況。
其次,房屋登記用途為「一般事務所」、「辦公室」、或「廠房」,若以增加隔間方式增設衛浴或臥室,改作住宅使用,可能有違反《建築法》、《都市計畫法》等違規使用的問題,甚至被檢舉遭裁罰或需負擔恢復原狀費用,不可不慎。
法制局消保官也提醒民眾購屋時:「切勿只憑售屋廣告或房仲宣稱『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就誤以為買到『住宅』,仍應請賣方提供『土地、建物謄本』。來確認土地的使用分區及建物的主要用途;至於購買預售屋,則應確認建造執照登記的土地使用分區及建物的使用類組,並核對買賣契約書記載是否相符,以保障自身權益。」
標題:首購族買到「辦公室」新青安被退回 消保官:購屋前確認2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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