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712次ETC罰32萬不繳!雲林男土地、存款皆被查扣才急繳納一半欠款


雲林縣江姓男子積欠高速公路ETC費用、罰鍰等共1274件,其中ETC部分即有712件近7萬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記者李宗祐/翻攝

雲林縣虎尾鎮江姓男子積欠汽車使用燃料費、高速公路ETC費用、罰鍰等共1274件,合計32萬餘元,其中ETC部分即有712件近7萬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分署多次通知繳納,江男仍不理會,直到農會存款被扣押、5筆土地查封,江男才申請土地擔保,先行繳納一半欠款,餘款分7期繳納。

嘉義分署表示,江男名下有4輛客貨車,自2022年1月起積欠多筆汽車使用燃料費、ETC費用及罰鍰,被分署列為優先執行對象,執行人員多次通知繳納均不獲理會,前往住處現場執行也未遇見江男,請在場員工轉知前來繳納或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也未現身。

執行人員調查江男財產明細後,立即查封其所有5筆位於虎尾鎮土地,並扣押農會存款,江男獲悉後才緊張趕到嘉義分署,他表示沒有辦ETC電子標籤eTag條碼,也不知道不繳高速公路通行費一件會被罰300元。他每天要載貨經過20個收費站,每件罰300元,一天就要被罰6000元,懊悔欠繳通行費還被罰鍰。

他將712件ETC通行費(6萬8147元)及117件交通罰鍰案件共15萬7428元繳清,其餘欠款16萬6878元申請分7期繳納。執行人員指導其前往高速公路服務站遠通電收櫃台辦理eTag電子標籤,以後直接從帳戶扣款,以免再因未繳納通行費而被罰鍰。

嘉義分署表示,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罰鍰案件,不論金額大小,都將持續深化執行,尤其對於惡意漠視交通法規之違規義務人,將列為重點執行對象,民眾如有欠繳各種稅費及罰鍰,應主動前來繳款或協商辦理分期繳納款項,千萬勿心存僥倖。

直到農會存款被扣押、5筆土地查封,江男才申請土地擔保,先行繳納一半欠款,餘款分7期繳納。記者李宗祐/翻攝
直到農會存款被扣押、5筆土地查封,江男才申請土地擔保,先行繳納一半欠款,餘款分7期繳納。記者李宗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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