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南韓國腳黃義助去(2023)年傳出遭人威脅、私密影片還被外流,警方追查散布影片者的身分後逮捕黃義助嫂嫂,將她以報復威脅等罪名起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14)日針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黃義助嫂嫂3年有期徒刑。
綜合韓媒報導,首爾警察廳網路犯罪搜查隊去年11月逮捕黃義助嫂嫂A某,稱她涉嫌揭露黃的私生活,對他進行威脅,行為已經觸法。A某去年6月在社群媒體自稱是黃義助的前女友,指控黃在交往期間劈腿多名女性,私生活混亂,並散布黃的私密照片與影片。據了解,黃義助出國工作時,A某時常同行,形同他的經紀人。
報導指出,A某在警方調查過程中持續否認犯行,聲稱有人駭進她的社群媒體,試圖栽贓她。但她於上個月突然改口承認犯行,向法院提出反省文,表示「黃義助不願意認可哥哥和嫂嫂的付出,想要懲罰他」,檢方後來向法院求刑4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日舉行1審宣判。法院痛批A某行為惡質,但考量到她沒有前科,且分享的私密照片與影片只能認出黃義助,另一名遭偷拍受害女性不易辨識等,判處A某3年有期徒刑。她還必須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3年內不得在兒童、青少年與障礙人士相關機構就職。
針對法官的宣判,影片中受害女性的律師表示刑期太輕,痛訴法院沒有顧及受害者的傷痛。由於受害女子堅稱當初未同意黃義助拍攝影片,該律師也強調「為了減輕對受害人的2次傷害,最妥當的方法就是檢察官盡早起訴黃義助」
首爾警察廳數位搜查課正以非法拍攝等罪嫌,針對黃義助進行調查。儘管黃義助承認影片是他所拍攝,但他聲稱有取得對方同意,並未違法。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標題:南韓國腳黃義助性愛片外流「嫂嫂是元兇」 一審判決曝光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爲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爲,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