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企業響應RE10X10 綠色和平:吸碳量約103座大安公園

綠色和平統計,若108家響應RE10X10企業綠電的企業都實現倡議目標,預計在2025年將使用至少7859萬度的綠電,每年減碳近4萬公噸,相當於103座大安森林公園每年可以達成的吸碳量。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和平自2020年底發起RE10X10企業綠電倡議,截至2024年底已得到108家企業的積極響應,綠色和平表示,若企業全數實現倡議目標,預計在2025年將使用至少7859萬度的綠電,相當於103座每年可以達成的吸碳量,而對於2025年20%政策目標無法達標的困境,政府應提出財政工具,以鼓勵企業投入多元自發自用模式。

RE10x10是綠色和平發起台灣的企業綠電倡議計畫,響應企業需承諾2025年至少達成總用電量10%的綠電使用,並致力邁向2050年100%再生能源。根據綠色和平統計,若108家響應RE10X10企業綠電的企業都實現倡議目標,預計在2025年將使用至少7859萬度的綠電,每年減碳近4萬公噸,相當於103座大安森林公園每年可以達成的吸碳量。目前已有36家企業開始使用綠電,其中28家成功達成10%綠電承諾,甚至有19家突破20%綠電用量。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張皪心指出,企業自發自用的單位綠電成本低,又能掌握綠電開發的主動權並實現能源自主,建議企業採多元的自發自用模式提升再生能源佔比。截至2024年底,響應RE10X10倡議的企業其綠電來源分別來自於自發自用、綠電轉供或再生能源憑證採購,其中有5家企業選擇採用2種以上不同的綠電來源,以多元的綠電組合強化企業再生能源配置的靈活性,並為達成2050年使用100%綠電的目標鋪路。

綠色和平建議,台灣企業除了廠內自用之外,可以透過「轉供自用」和「自備電廠」兩種途徑,擴展多元自發自用模式。「轉供自用」是企業透過在第三地興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再將綠電轉供,企業能夠在自家工廠已無法自建發電設備的情況下,考慮向外尋找場地促成跨域合作興建發電設備,同時創造額外的企業ESG效益;「自備電廠」則是企業與能源業者可以共同持股開發再生能源發電案場,更高度掌握綠電來源且增加供應。這兩種模式都能夠幫助企業取得成本相對較低的綠電,並促使企業由綠電消費者轉型為綠電產銷者。

張皪心強調,台灣政府面對2025年再生能源20%政策目標無法達標的困境,必須要提出新的政策來促進相關發展。綠色和平呼籲政府提出財政工具,以鼓勵企業投入多元自發自用模式,例如透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將「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與儲能設備」納入企業投資抵減範疇,獎勵企業從綠電消費者轉型為產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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