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牌中有80%是吊扣!拍板加倍罰7萬2千元 3樣態當場沒入車輛銷毀


高雄警方查獲網路賣家接訂單賣假車牌,員警正自1輛賓士車拆下假車牌。記者林保光/翻攝

偽造車牌影響治安事件層出不窮,去年更暴增至1271件。交通部先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經協商拍板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提高最高罰鍰並加倍開罰7萬2千元,若偽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第2次偽造自身車牌則直接沒入車輛銷毀,後續將送院會討論,預計今年上路。

根據交通部統計,2019年至2023年每年依序有57件、66件、95件、169件、251件偽造車牌,平均每年約171件、每月約14件,但去年卻已暴增至1271件,併同溯源查緝以刑法移送有859件、896人,其中,去年8月最高更,有219件,9月181件、10月137件。交通部分析,偽造車牌中有80%是吊扣、吊銷及報廢車輛,16%涉及犯罪嫌疑。

交通部先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將偽造車牌最高罰鍰比照危險駕駛自1萬0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當場沒入車輛銷毀、增訂併罰汽車駕駛人併同處罰等,今於立法院進行審議,各委員提案修正罰鍰上限差異大,從3萬6千元至10萬元不等,另有委員認為下限應該一併調高才具有嚇阻作用。

警政署交通組長陳明志指出,去年偽造車牌案件較前年暴增472%,違反刑法部分也暴增856%,其中,偽造車牌他人車牌有733件、偽造自己車牌有453件。在執法量能部分,當前警政署已經建置違法車牌資料,執法人員皆有智慧警勤系統,人手一機就可比對,還有AI巡邏警車,透過攝影機自動辨識,未來也持續擴充中。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指出,在車輛沒入部分,目前法規得直接沒入車輛的樣態僅「拼裝車、報廢車上路」,危險駕駛、毒駕及酒駕、無照駕駛皆是有肇事致人受傷死亡或再次違反等附加條件才得以沒入,而這些樣態危害程度都不亞於偽造車牌,因此建議考量比例原則。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指出,因道交條例第12條涵蓋機車、汽車、大型車及拼裝車輛等,若調整下限恐牽涉其他樣態,建議調整上限,並明訂偽造車牌以最高罰即可。另外,依照道交條例,交通違規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得以沒入車輛,但像是租賃車、出借使用都很好舉證,就不會沒入。

經委員及交通部討論,最終拍板,道交條例第一及六至十款汽車所有人未領牌照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未懸掛車牌、報廢車輛仍行駛等均依最高額3萬6千元罰鍰處罰。另外,第三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依最高額加倍7萬2千元處罰。至於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等3樣態則直接沒入車輛銷毀。

此外,過去偽變造車牌都是針對汽車所有人開罰,此次修法針對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也併同以最高額3萬6千元開罰。

立委李昆澤表示,除了透過提高罰則、加強宣導遏止假車牌氾濫,另還有三方向要推動,第一是源頭阻斷,強化車牌防偽功能,並建立短中長期機制,由數發部下架網路販售資訊、財政部從報關阻斷境外流入;第二是加強查緝,提高防偽設計辨識度,提供警政署加強查緝效率;第三是針對受害者損害減免,免除受害者更換車牌製作費跟行政費,並對犯罪人進行追責。

立委蔡其昌指出,修法只是提供執法者工具,警政司法單位是否確實執行才是關鍵。立委林俊憲也說,假車牌暴增的時間點剛好就是修法將嚴重超速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許多人因為超速被吊扣吊銷車牌便使用假車牌替代,代表速限合理性應該檢討。

交通部先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記者周湘芸/攝影
交通部先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記者周湘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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