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基準稅率出爐 徐佳馨:2產品淪肉中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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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圖/記者遊智文攝影

財政部今預告2.0房差別稅率基準,住商不動產企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認為,根據預告內容,手上有中大坪數餘屋的將最有感,可能改變「留愈久,賺愈多」的念頭,轉而拋售。

不過,現在情況就算降價出售,恐怕也是無人問津的票房毒藥,除非讓利很大,否則脫手不易。不過,由於過去幾年房價實在漲很大,即便建商大幅讓利,應該還是有不少獲利空間。

根據財政部預告,囤房稅針對非自住住家,若是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房屋,4戶以內稅率1.5%、5戶至6戶稅率2.0%、7戶以上稅率2.4%。

另外針對建商待售餘屋1年以內稅率2.0%、超過1年,2年以內稅率2.4%。2年至4年稅率3.6%,4年至5年稅率4.2%、超過5年稅率4.8%。

其他房屋分直轄市及非直轄市2組,各組均按房屋戶數分4級稅率級距,非直轄市組之戶數及稅率較直轄市組寬鬆;另各組起始稅率為3.2%、2.6%,均高於第1類房屋之最高稅率即2.4%。

徐佳馨認為,依財政部公布稅率,建商待售屋必然最為有感。起造人待銷售房屋持有超過1年一律按起造人持有年限適用相應稅率,持有年限越長,稅率越高,將讓業者除採取預售期間盡量完銷,避免交屋後的稅費壓力。

她表示,中小坪數產品目前銷售快,問題不大,但中大坪數、地點偏遠的產品會因為銷售速度不佳,未來將會成為建商的「肉中刺」。

由於過去房市好,房價一路漲,過去很多建商相信「慢愈賣,賺愈多」,這種情況,在中小坪數預料短期不會改變。但手上有中大坪數待售屋的建商來說,算盤可能就得重打。如果繼續持有這類產品,未必劃算。

另外新稅上路後,由於還分為直轄市與非直轄市稅率,話題多且房價飆漲的非直轄市是否會因此調升稅率,也值得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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