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已有38處科技執法,有10處驗收中預計年底上路,又獲中央補助再增設15處,總數將達63處,因議員認為科技執法不能以開罰為目的,要求每個科技執法設置點的前方路段,設固定式LED燈及警告標示牌,加強提醒用路人注意;市警局指出,新增的15處預計要到年底或明年才會上路,會依照議員建議設LED燈閃示紅燈及警告標示牌,提醒民眾。
內政部補助台南市建置科技執法案,總計15處路口,經費5100萬元,議會審查墊付案時,多位議員指出,科技執法路段愈來愈多,但標示不清常造成民怨,附加條件要求每個科技執法設置地點,應設固定式LED燈及警告標示牌,且在居民不反對下裝設爆閃燈。
議員也說,警告標示牌距離要拉遠一點,不要到了路口才知道有科技執法,重點是提醒喝阻,及防制意外發生為目的,而不是要開罰,上路前要多宣導避免民怨。
南市警局表示,台南市科技執法地點仍是六都最少,本次墊付案新增15處路口以原台南市區及永康區為主,建置工期至少要4個月,最快要年底或明年才會上路,以不依車道行駛、車輛未停讓行人及闖紅燈等,為主要執法項目,目的是車流順暢及降低事故。
針對議會附帶決議事項,台南市警局表示,每處科技執法路口前方適當距離前增設2面科技執法警告牌面,已提早讓民眾知悉前方路口設有科技執法設備;至於爆閃燈有使用的規定,評估後,擬以設置規則第144條所列「施工警告燈號」紅色閃光燈號方式,未來15處科技執法路口,每處路口增設2只太陽能LED紅色閃光燈號,藉以提醒民眾行經易肇事路口,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