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北漂族」租住在台北市,想設籍北市卻遭拒絕,被強制遷到戶政事務所,卻遭北市裁罰300至900元,近5年共3017件。市議員曾獻瑩批評,未協助房客去溝通,結果就是「房東不准,房客無奈接受,戶政單位開罰了事」,市府不願了解租屋族真實處境。民政局表示,未來會加強政策溝通指引,落實「人籍合一」。
陳情人C小姐指出,在換屋過程中,遭前房東將戶籍強制遷出,新房東則堅決不讓她設籍,最終她的戶籍被遷至戶政事務所,她到戶所辦理業務時,就被當場告知,有可能會被罰款最高900元,理由是「逾期未辦遷入登記」,她坦言,並非有意違法,而是根本「無處可遷」。
根據戶籍法第79條,未依限期辦理遷徙登記者,經催告後仍未完成者,將處罰300至900元,據統計,2020至2024年間,針對這些被強制遷出戶籍到戶所者,台北市共裁罰3017件。
曾獻瑩表示,至2024年底,全市戶籍暫掛戶政事務所者多達1萬6818人,每區皆有破千件,這些人多半因房東拒絕而無法設籍,陷入制度夾縫,盡管內政部多次強調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但實務上仍常見房東以提高租金或其他方式阻撓。
曾獻瑩指出,問題根本在於租屋市場與戶籍制度之間的斷裂,租客須面對罰款,這些人不是不辦戶籍的遷入登記,而是遷入戶籍將面臨跟房東的嚴重衝突,市府應正視此現象背後的結構性問題,深入了解租屋族群真實處境,釐清房東拒絕房客遷入戶籍的成因,思考制度改善方向,而非以裁罰處理。
據指出,許多房東擔心房客設籍後將被國稅局查稅,或導致房屋稅變非自用住宅、所得納入租金收入後導致補貼被取消等因素,因而從一開始就跟租客講明請勿遷入戶籍。
北市民政局指出,戶籍法規屬中央法令權管,全國一體適用,若民眾有居住事實,想要設籍租屋處而房東不同意,租客可檢具國民身分證及居住證明文件,例如如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直接向遷入地所申請遷入登記,戶所人員將於到府查實後辦理其遷入登記。
至於戶籍「無處可遷」被罰款,民政局表示,這是依法行政,不得不作為,考量戶籍地址為民眾公、私文書之寄達地址,故欲設籍何地,也應由民眾擇定親人或朋友之任一地址,不過,若沒有長期置之不理,情節輕微,也會免予處罰。
民政局指出,租客因設戶籍與房東間衝突,影響因素很多,有的是對制度的誤解,未來市府將加強相關政策之溝通指引,以增加租客設籍之可能性,落實人籍合一制度。
標題:房東拒設籍進退兩難 「北漂族」被強遷戶籍還吞900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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