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老埤農場靠種電轉型」惹議,多次表示不同意的農業部今天指出,正在審議此案農林公司提出的變更經營利用計畫,只要不符合「農業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標準」,就不會通過。
近年引發關注的「700公頃老埤農場靠種電轉型」,開發單位並未因為農業部多次重申「不同意」而轉念。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副司長黃新達告訴中央社記者,此案如果真的開發,確實會是農地變更光電最大案場;而農業部從未同意,也不同意犧牲優良茶園土地變更作太陽光電案場。
黃新達說明,此案農企業法人農林公司承受的耕地「老埤農場」為特許性質,是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申請承受,應依農業部核定的「經營利用計畫」進行耕地利用,並遵守農發條例規定,不得擅自變更耕地利用方向、閒置不用。
黃新達指出,如果「經營利用計畫」有變更需求,也應符合「農業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標準」。
黃新達表示,農業部推動農業綠能,是以不影響農漁民權益、農漁業發展及生態棲地環境為前提。此案是國內少見農地規模化集中場域,農林公司投入相當資本進行耕作環境改善及土地改良工作,不宜貿然變更為農業以外用途。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補充,目前正在審議此案農林公司提出的變更經營利用計畫,內容必須符合「農業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類目標準」,不符合就不會通過;換句話說,目前尚未進入內政部土地變更審查及經濟部申設光電案作業流程,若經營計畫變更沒通過,也不會進入後續流程。(編輯:張雅淨)1140331
標題:老埤農場仍欲種電 農業部維持農地農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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