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45週年 駐美官員盼強化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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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紐約辦事處長李光章(左)近期接受美媒專訪,期許台美在台灣關係法架構下深化夥伴關係,共同維護區域和平。圖為1月30日李光章出席辦事處活動。中央社記者尹俊傑紐約攝 113年4月1日
駐紐約辦事處長李光章(左)近期接受美媒專訪,期許台美在台灣關係法架構下深化夥伴關係,共同維護區域和平。圖為1月30日李光章出席辦事處活動。中央社記者尹俊傑紐約攝 113年4月1日

(中央社記者尹俊傑紐約31日專電)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45週年,駐紐約辦事處長李光章近期接受美媒專訪時說,台美友誼獨一無二,期待與美國強化堅若磐石的夥伴關係,共同努力維護印太地區和平穩定。

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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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總統卡特於當年4月10日簽署生效,自此成為規範美國對台政策的方針。「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近期報導,北京日益強勢,欲將一國兩制構想強加於台灣之際,被譽為台海和平穩定基石的台灣關係法更顯重要。

李光章受訪時說:「印太地區局勢變幻莫測且日益關鍵,台灣期待與美國密切合作,在台灣關係法的架構下強化我們堅若磐石的雙邊關係。」

45年前,美國外交承認轉向北京,廢除與台灣的共同防禦條約,自此採取「戰略模糊」,不表明是否會在中國對台動武時馳援台灣。報導寫道,隨著美國國會孤立主義傾向增強,外界開始質疑,如果中國入侵,美國是否應該、是否有能力保衛台灣。

李光章談及台美長期關係時說,雙方保有「獨一無二的友誼」。

他表示:「展望我們成功故事的下一篇章時,我看到未來數十年,我們的夥伴關係依舊堅若磐石,我們將繼續攜手維護和平,推動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

台灣關係法宗旨之一是維護西太平洋和平、安全與穩定,且表明美國「嚴重關切」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報導寫道,台灣前途充滿變數時美國政界意見分歧,有人認為台灣關係法不夠有力,有人認為美國因全球多地衝突而捉襟見肘,無法兌現其承諾。

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協會(CFR)研究員塞克斯(David Sacks)說,美國是否會為台灣進行軍事幹預是「大哉問」,終究要看總統如何定奪。

美國總統拜登多次表明將保衛台灣,前總統川普及其「美國優先」外交智囊則質疑海外幹預的益處。美國外交政策「現實主義鷹派」愈來愈多,聯邦參議員範斯(J.D. Vance)曾示警,加碼援助烏克蘭將進一步削弱美軍必要時協防台灣的能力。

近年美中關係低迷,美國國會涉台法案顯著增加。台灣關係法制定45年後,國會是否立法要求總統對台灣展現更多支持,值得觀察。

賓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當代中國研究中心(CSCC)主任戴傑(Jacques deLisle)說,此舉象徵意義將多於實質,且可能加劇台海緊張局勢,沒有真正幫到台灣。

戴傑對國會中的孤立主義分子提出警語:若拋棄對抗俄軍的烏克蘭,美國對韓國、日本等印太地區夥伴的承諾將受到質疑,也將更難凝聚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支持。為抵抗南方世界(Global South)在台灣議題上默許北京的立場,華府應運用北方世界集體力量,讓台海成為各方關切的議題。(編輯:韋樞)1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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